凡因商品瑕疵、商品不符所需等因素須退、換貨,請於收到商品後7日內, 並確認商品未經使用、為全新狀態。 (需確認商品保證卡、贈品、內外包裝及其他附件皆為完整保留),依照下列方式申請退換貨服務。


商品若無退換貨需求,將於鑑賞期過後七天內開立統一發票。


換貨

請於收到商品後7日內點與我們聯繫並提供以下資訊,超過7日申請者則無法受理,建議收到商品後請立即檢查確認。

  1. 請於收到商品後7日內做申請,並提供以下資訊,我們會在收到申請後與您聯繫。超過7日申請者則無法受理,建議收到商品後請立即檢查確認。
  2. 收到退換貨申請後,我們將確認詳細資訊,並以宅配來回件的方式,寄送並收回您須換貨之商品。
  • 換貨須提供資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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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原訂購商品品名、商品編號、顏色款式、數量
    • 欲更換之商品品名、商品編號、顏色款式
    • 宅配可收取時間

收到申請後,我們將確認以上資訊,並寄發「退換貨受理通知信」與您確認詳細收件時間資訊。


退貨

請於收到商品後7日內聯繫我們並提供以下資訊,超過7日申請者則無法受理,建議收到商品後請立即檢查確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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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到申請後,我們將確認以上資訊,並寄發「退換貨服務通知信」與您確認詳細收件時間資訊,並請宅配公司於時間內取件。